【一行為一罰,不會讓銀行倒,只會讓銀行更好!】 永昌提案要求: 金管會對於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的監理,尤其是銀行違反內控內稽、違法銷售、提供不實董事會議記錄、虛假財報、一條龍服務、未告知風險、未提供中文譯本、使人誤信能保證獲利等情事,違反銀行法及子法的行政法上義務,應落實行政罰法一行為一罰 原則,才能有效嚇阻銀行違法行為並保護投資人權益! #強化金融監理法制 #落實一行為一罰 Tags: 3 comments 127 likes 12 shares Share this: 立法委員 江永昌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我是江永昌,新北市中和區立法委員。 15010 followers 14583 likes "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iamyungchang/" View all posts